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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 年下半年退休俸金7/1發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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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刊訊)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民國一○三年七至十二月份退休俸金(含贍養金、生活補助費及遺族半俸),自七月一日起發放,凡是選擇郵局直撥入帳者,國防部主計局財務中心將直接撥入領受人指定的郵局存簿儲金帳戶,此次領取退俸如有相關問題,請電洽財務中心:02-23883810,23883811,或傳真:02-23883593,或寄信至臺北郵政九○五三○信箱詢問。
列入各地區財務單位臨櫃發放者,可於七月一日至八月十五日間,向指定的地區財務單位驗證領取,八月二十九日前,若仍未前往指定的財務單位領取,其後請改至輔導會所屬地區榮服處驗證領取。
輔導會表示,基於健全國家財政,自一○四年起,退休俸金(舊制部分)將由每「半年發給」改為「按季發給」(每三個月發放一次),每年一月、四月、七月、十月的當月一日,發給當季的退休俸金(全年總俸金額度不變)。至於旅居國外(不含大陸地區)人員俸金發放部分,輔導會將比照退休公務人員作法,由申請人每年檢具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授權書,向輔導會申請國內郵局直撥入帳,或委託國內親友至榮服處領取。
如一○三年(含)已向國防部申請代匯國外者,一○四年後各季俸金如仍有需求代為匯寄國外,除俸金匯寄手續費須自申請人俸金中逕予支付外,並請每年檢具我國駐外單位驗證的申請書,寄送輔導會憑辦,以利輔導會協助依原開立的國外銀行帳戶辦理代匯事宜(每年五月三十一日、十一月三十日為受理申請案件收件截止日)。
本次退休俸金仍由國防部主計局財務中心辦理發放;輔導會因配合政府組織改造,將自一○四年起接續辦理退休俸金發放業務。
相關退俸領取,如有任何疑義,請致函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二二號輔導會退除給付處,或逕電:02-27255700轉736或744或447。
為避免領受人遭歹徒詐騙,輔導會特別提醒榮民榮眷,妥慎保管銀行存摺及郵局存簿、印鑑章、國民身分證等重要證件及物品,如遇可疑詐騙情形,可向各地區榮服處洽詢,或打165防騙專線電話詢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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